隱私政策

一、總則
本個人數據處理政策是根據 2006 年 7 月 27 日聯邦法律的要求制定的。 第 152-FZ 號“關於個人數據”並確定處理個人數據的程序和確保 NAVIS JSC 所採取的個人數據安全的措施,位於 199106,俄羅斯,聖彼得堡,22 線 V.O.,3,k。 5, lit. E(以下簡稱運營商)。
1.1. 運營商將在處理其個人數據時遵守個人和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包括保護隱私權、個人和家庭秘密權,作為其開展活動的最重要目標和條件.
1.2. 本運營商關於個人數據處理的政策(以下簡稱政策)適用於運營商可以收到的有關網站訪問者的所有信息 https://navis.systems/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個人數據的自動處理——使用計算機技術處理個人數據;
2.2. 個人數據的阻止 – 個人數據處理的臨時暫停(除非處理是澄清個人數據所必需的);
2.3. 網站 – 一組圖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計算機程序和數據庫,確保它們在互聯網上的可用性,網址為 https://navis.systems/;
2.4. 個人數據信息系統——數據庫中包含的一組個人數據,以及確保處理這些數據的信息技術和技術手段;
2.5. 個人數據的去個性化——如果不使用附加信息,則無法確定特定用戶或其他個人數據主體對個人數據的所有權;
2.6. 個人數據處理——使用或不使用自動化工具對個人數據執行的任何動作(操作)或一組動作(操作),包括收集、記錄、系統化、積累、存儲、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傳輸(分發、提供、訪問)、去個性化、阻止、刪除、銷毀個人數據;
2.7. 運營商 – 國家機構、市政機構、法人實體或個人,獨立或與其他人共同組織和(或)處理個人數據,以及確定處理個人數據的目的、個人數據的組成以被處理,對個人數據執行的操作(操作);
2.8. 個人數據 – 與網站 https://navis.systems/ 的特定或可識別用戶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任何信息;
2.9. 用戶 – 網站 https://navis.systems/ 的任何訪問者;
2.10. 提供個人數據——旨在向特定人或特定人群披露個人數據的行為;
2.11. 個人數據的傳播——任何旨在向無限範圍的人披露個人數據(個人數據的轉移)或熟悉無限數量的人的個人數據的行為,包括在媒體上披露個人數據、在信息中放置和電信網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對個人數據的訪問;
2.12. 個人數據的跨境傳輸——將個人數據傳輸到外國領土給外國當局、外國個人或外國法人;
2.13. 個人數據的銷毀 – 任何導致個人數據被不可挽回地銷毀且無法進一步恢復個人數據信息系統中的個人數據內容和(或)個人數據的物質載體的行為被銷毀。
3.運營商可以處理用戶的以下個人數據
3.1. 全名;
3.2. 電子郵件地址;
3.3. 電話號碼;
3.4. 郵政地址;
3.5. 組織名稱;
3.6. 該網站還使用互聯網統計服務 Yandex.Metrika https://metrika.yandex.ru 和 Google Analytics https://analytics.google .com 收集和處理有關訪問者的匿名數據(包括 cookie)。
3.7. 本政策文本中的上述數據由個人數據的一般概念統一。
4. 個人數據處理的目的
4.1. 處理用戶個人數據的目的是為了反饋。
4.2. 運營商還有權向用戶發送有關新產品和服務、特別優惠和各種活動的通知。 用戶始終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至 sales@navis.systems 向運營商拒絕接收信息性消息,並註明“選擇退出有關新產品和服務以及特別優惠的通知”。
4.3. 使用互聯網統計服務收集的非個人用戶數據用於收集有關用戶在網站上的行為的信息,提高網站及其內容的質量。
5. 處理個人數據的法律依據
5.1. 只有當用戶通過網站 https://navis.spb.ru 上的特殊表格獨立填寫和/或發送用戶個人數據時,運營商才會處理這些數據。 通過填寫相關表格和/或將其個人數據發送給運營商,用戶表示同意本政策。
5.2. 如果用戶的瀏覽器設置允許(保存 cookie 和使用 JavaScript 技術),運營商會處理有關用戶的匿名數據。
6. 收集、存儲、傳輸和其他類型的個人數據處理程序
運營商處理的個人數據的安全是通過實施必要的法律、組織和技術措施來確保的,這些措施完全符合個人數據保護領域現行立法的要求。
6.1. 運營商確保個人數據的安全,並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阻止未經授權的人訪問個人數據。
6.2. 在任何情況下,用戶的個人數據都不會轉移給第三方,除非與適用法律的實施有關。
6.3. 如果檢測到個人數據不准確,用戶可以通過向運營商發送通知至運營商的電子郵件地址 sales@navis.systems 標記為“更新個人數據”的電子郵件地址來獨立更新它們。
6.4. 處理個人數據的期限不受限制。 用戶可以隨時通過電子郵件向運營商發送通知,向運營商的電子郵件地址 sales@navis.systems 發送通知,以撤回其對處理個人數據的同意,並標明“撤回對個人數據處理的同意”。
七、個人資料出境
7.1. 在個人數據跨境傳輸開始前,運營者有義務確保個人數據傳輸目的地國對個人數據主體的權利提供可靠保護。
7.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境外個人數據出境,須經個人數據主體書面同意其個人數據出境和/或執行以個人數據主體為一方的協議。
8. 最後條款
8.1. 用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 sales@navis.systems 與運營商聯繫,以獲得有關處理其個人數據的感興趣問題的任何說明。